隨著年齡的增長,老年人的代謝功能也隨之下降,高血壓、高血脂引起的中風、冠心病等突發(fā)性疾病的并發(fā)率增高,抓住老年人保健意識逐漸增強,幾位老人上演“雙簧”,以千金價格售出劣質(zhì)海參。近日,經(jīng)福建省明溪縣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卜某某、馮某某等5人拘役4個月。
2016年6月底,被告人卜某某(男)從福州某批發(fā)市場以每斤80元購進一批劣質(zhì)海參干,因質(zhì)量、口感差無人購買。被告人卜某某與被告人馮某某、張某某、林某某、丁某某(均為女性老年人)知道老年人?;加?ldquo;三高”等疾病,商議后決定以藥品的名義向老年人“推銷”該批海參干。
2016年6月底,被告人卜某某5人來到福建省明溪縣某市場,按事先商議的做法,由被告人林某某負責扮演賣海參的攤販,被告人丁某某、張某某、馮某某負責尋找“老年顧客”。“你也來買菜啊”“是啊”“你現(xiàn)在氣色沒以前好了”“我一身子病”……被告人丁某某以認識被害人黃某某女兒為由,搭訕中了解到黃某某患有高血壓等疾病,便對其宣稱吃海參可以藥到病除,并將其帶到被告人林某某賣海參的地方,此時被告人張某某出現(xiàn),鼓吹海參確實可以治病,假裝要一起購買海參,被告人丁某某將3000元錢交給被告人林某某假裝購買,見黃某某仍猶豫不決,被告人馮某某便上前嘲諷 “海參是好東西,可以降三高,老人家沒錢就不要買”,因此被害人黃某某便認為海參確實可以治病,決定以每斤1000元的價格向被告人林某某購買海參7.8斤,將身上的人民幣850元交給被告人林某某后,由被告人卜某某載著黃某某到銀行取錢,被告人卜某某等人拿到黃某某7000元“貨款”后隨即離開明溪。當天下午黃某某煮海參,吃后嘔吐,才發(fā)現(xiàn)上當受騙。
2016年7月初,被告人卜某某等5人在三明市三元區(qū)以同樣的手法“賣出”海參300余元。同年9月,被告人卜某某等5人被公安機關(guān)抓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