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學生課間游戲時受傷 玩伴與學校被判無責
2017-07-20 16:13:46 來源:現(xiàn)代快報

網(wǎng)絡配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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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在學校里課間游戲時受傷,其父母為了賠償問題,將一起玩的孩子和學校共同告上了法庭。不過,現(xiàn)代快報記者從張家港法院獲悉,法院最終判決孩子的玩伴和學校都無需擔責。這又是怎么一回事?

郭某、劉某、葛某系張家港某小學學生。一次課間,劉某提議玩跑步比賽游戲。在玩第二輪時上課鈴響,三人隨即跑步回教室,郭某跑在最后,在追趕葛與劉時與兩人相撞,郭某摔倒受傷。后郭某經(jīng)醫(yī)院診斷為11牙冠折,年滿18周歲后11牙齒行固定義齒修復。

事發(fā)后,郭某父母認為后期治療、牙齒矯正需要費用,因此,訴至張家港法院,要求法院對劉某、葛某及學校的賠償責任進行認定。庭審中,被告劉某、葛某稱不清楚郭某是怎么摔倒受傷的,與他們沒有關系。被告某小學認為,學校無權也不應約束學生課外活動,學校已經(jīng)盡到教育管理職責,不應承擔賠償責任。

法院審理后認為,劉某提議玩耍的跑步游戲是正常的課間游戲,不應因其提議玩耍跑步游戲承擔賠償責任,且三人相撞時,系郭某在葛與劉后方追趕,葛與劉不可能預見并避免損害結(jié)果的發(fā)生,郭某雖稱葛與劉突然停下并回頭看導致其摔倒,但未能舉證予以證實;本案中三個孩子已有六周歲,跑步游戲是這個年齡階段正常的課間游戲,學校不可能制止或者限制學生課間正常玩耍,要求學校對學生正常課間活動中因意外事件受傷承擔賠償責任,法院難以支持。故依法判決駁回了原告郭某的全部訴訟請求。

承辦法官介紹,幼兒在成長期,跑步跳躍系其生長的正常需要,如果為了避免摔倒受傷,就限制其跑步活動,實為因噎廢食,學校不可能制止或者限制學生課間正常玩耍。要求學校對學生正常課間活動中因意外事件受傷承擔賠償責任,不僅是對學校管理職責的不合理加重,而且會引導學校越來越限制學生正常活動,不有利于青少年的身心發(fā)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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