極目新聞評論員 徐漢雄
8月20日,深圳一名網(wǎng)友在社交平臺發(fā)布視頻稱自己退房時遭遇“提燈定損”。8月21日,發(fā)布視頻的網(wǎng)友陳女士稱,她租住房東的房子期限是一年,租金是每月9000元。8月20日退房時,房東找來專業(yè)的驗房師打著手電筒一點一點地查驗,標注出了七八十處問題。她對此表示不認可并報警處理,但房東拒絕調(diào)解,除了拒絕退還18000元押金,還要求她進行補償。(據(jù)8月21日縱覽新聞報道)
相關房屋報告內(nèi)容(圖片來源:房屋報告截圖)
據(jù)報道,雙方約定租期是一年,從去年8月20日到今年8月20日。今年5月份,陳女士就提前告訴了房東不再續(xù)租。退房時,房東要求她必須恢復原樣,并找來了驗房師傅對房子一點點進行了查驗,然后對認為有問題的地方貼上便利貼并寫明情況,粗略估計貼了七八十處,還給了她一份房屋查驗報告。
房客租房時應該珍惜房屋,不能無故損害房屋設施。如果因房客的行為造成房東的損失,雙方可協(xié)商賠償事宜。但“提燈定損”讓人感到不可思議,在于這種定損方式過于挑剔與苛刻,而且,找出的房屋“破綻”究竟是正常損耗還是原本就有的損毀痕跡,也難以界定。如果將問題一股腦全推到房客身上,會讓人感到不公平,也顯得房東的狹隘與霸道。
房東與房客應該是互利互惠的關系,雙方相互尊重,共同維護房屋租賃市場的良好環(huán)境與秩序。如果房東動不動就搞“提燈定損”這樣的鬧劇,這傷害的是租賃雙方的互信,尤其會損害房東在租客心中的形象,最終損害房屋租賃行業(yè)的利益。房東即使與房客發(fā)生過矛盾,也不能在房客退房時借機為難,不能如此狹隘。
陳女士租住的房子里,不少地方貼上了貼紙(圖片來源:受訪者提供)
房東為保護自己的利益,在租房時設置了收取押金環(huán)節(jié),如果退房時動不動就找借口不退押金,處于被動地位的房客就只能任憑擺布,不能以犧牲房客的利益來滿足房東的不當私欲。以陳女士的遭遇來說,房東請來了專業(yè)的驗房公司。這次“提燈”的不是房東,而是專業(yè)驗房師。驗房報告由前來檢驗的公司出具,還煞有介事地列舉出了驗房的參考規(guī)范和詳細標準,查收規(guī)范等。如此一來,這樣的驗房報告顯得專業(yè)規(guī)范,房客更是有口難辯。
這份房屋查驗報告顯示,查驗了入戶門、玄關、廚房、餐廳、客廳、公衛(wèi)等十一個房間類型,檢驗問題包括門閉合晃動、鞋柜打膠開裂、吊柜感應燈帶脫落粘接不牢、墻面油漆污染、墻面油漆鼓包、踢腳線松動、插座面板劃痕、干區(qū)地面積水、地漏里面異物等近50個。說實在的,若以專業(yè)的眼光來檢查房屋內(nèi)部環(huán)境,總能找出不符合規(guī)范之處。問題是,這樣的驗房報告又該由誰說了算?如果驗房報告本身并不科學,又該由誰來對驗房報告“定損”問責。
再說了,驗房報告不能只是在房客退房時出具,在房客入住前,就該事先如此查驗一番,要不然,這找出的瑕疵究竟是之前就有的,還是房客入住后發(fā)生的?究竟是房屋在使用過程中的正常損毀,還是房客的破壞行為所致?如果不能對此加以區(qū)分,把檢驗出的問題全部算到房客身上,就沒有說服力。
陳女士稱,她并不認可這份報告上列舉的問題,因為很多東西都是自然使用磨損或自然消耗造成,還有的“問題”感覺是在“找茬”。但據(jù)報道,房東稱,陳女士之前晚交過房租,再加上退房時出現(xiàn)了這么多問題,除了不予退還押金外,還要求她再給房東進行補償,或者將房子恢復原貌。
報道還稱,陳女士和房東此前就有過糾紛。這就讓人懷疑,房東是否在有意刁難。不管怎樣,房屋定損應該實事求是,有多少問題就是多少問題,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,不能無限追責。如果“沒事找事”,只會讓人感到鬧心,消耗的也是社會信任?!疤釤舳〒p”一再發(fā)生,說明打著燈籠最該找回的是公平合理,而不是以吹毛求疵來為難他人。
涉事房屋所屬的社區(qū)工作人員表示,已經(jīng)從物業(yè)處獲知此事,因為房東拒絕調(diào)解,建議陳女士通過法律途徑解決。既然如此,房客就要拿起法律武器維權,不能任由房東說了算,相信是非曲直自有公道。